执业药师证考后五年未领取会作废
时间: 2025-04-23 21:12

执业药师证书考试后五年未领取的,将无效。根据《关于使用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各级考试机构应当履行通知义务,通知考生及时领取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登记表,由相应的考试机构保管;考试结束五年未领取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回收,资格考试登记表按有关规定统一销毁,资格证书移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定的证书,印制企业销毁。
通过考试并通过资格考试的考生应注意当地取得执业药师证书的通知,并及时取得执业药师证书,避免执业药师证书无效,否则执业药师将被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