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不需要执业药师证吗
时间: 2025-10-26 18:01

在中国,开设药店是否需要执业药师证取决于药店的类型和经营范围,相关规定主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以下是具体说明:
1. 必须配备执业药师的情况
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
根据规定,必须配备至少 1名注册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若经营中药饮片)。执业药师需在职在岗,负责处方审核、用药指导及质量管理。
新开办药店
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交执业药师的注册证明,作为许可的必备条件之一。
2. 可能豁免的情况
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店
若药店仅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如维生素、板蓝根等),部分地区允许不配备执业药师,但需由经过药品监管部门培训的普通药学技术人员负责。
偏远农村地区的药店
个别地区对偏远农村的药店有政策倾斜,可能允许用药师(初级职称)替代执业药师,但需提前向当地药监部门咨询。
3. 其他关键要求
企业负责人资质
即使不要求执业药师,药店负责人通常需具有 药学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如药师、主管药师)。
GSP认证
药店必须符合GSP标准,包括人员培训、药品储存、记录管理等,执业药师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成员。
4. 违规后果
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可能导致:- 《药品经营许可证》不予发放或吊销;- 被监管部门处罚(罚款、责令停业等);- 影响GSP认证,进而无法正常经营。
建议行动
1. 咨询当地药监局:各省实施细则可能略有差异(如人员数量、在岗要求等),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2. 参考法规文件: - 《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八条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以提供所在省份或城市,以便获取更具体的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