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是不是必须配药师工作
时间: 2025-09-12 07:30

在中国,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在职在岗工作,这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以下是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
1. 法律依据
《药品管理法》
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处方审核及用药指导。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要求零售药店在营业时间内应有药师在岗,且处方药必须凭执业药师审核后的处方销售。
2. 人员配置要求
执业药师
-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店,必须至少配备1名注册到该店的执业药师(需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并注册)。 - 执业药师需在职在岗,不得挂证(实际未到岗但证书注册在店)。
药师或药士
-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店可配备药师(卫生职称)或药士,但部分省份可能要求更高标准。
中药饮片专区
若销售中药饮片,还需配备中药学专业的执业药师或药师。
3. 在岗要求
- 执业药师必须在营业时间内到岗履职,审核处方、提供药学服务。 - 药店需公示药师/执业药师的资格证书和在岗排班表,接受监管检查。
4. 违规后果
挂证处罚
若发现执业药师未实际在岗,药店可能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师面临注销注册证书等处罚。 - 无药师在岗时,药店不得销售处方药(违者罚款、停业整顿)。
5. 地区差异
- 部分偏远地区或乡镇药店可能放宽要求(如允许远程审方试点),但需符合省级药监部门的具体规定。
总结
药店必须根据经营范围和法规要求配备相应资质的药师或执业药师,并确保其实际在岗工作。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省/市药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