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药店都需要执业药师吗
时间: 2025-07-11 07:26

在中国,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规定,并非所有药店都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具体要求取决于药店的经营范围和类型。以下是详细说明:
1. 必须配备执业药师的情况
经营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店
根据GSP要求,这类药店必须配备至少1名注册在该店的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用药指导和质量监督。执业药师需在职在岗,不可兼职或挂证。
新开药店(部分省份)
一些省份(如广东、浙江等)要求新开办的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即使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
2. 可能无需执业药师的情况
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店
若药店不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如仅销售维生素、板蓝根等乙类OTC),可由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普通药学技术人员(如药师或药士)替代执业药师。
偏远农村地区(政策放宽)
部分农村或偏远地区允许由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的药师远程审方,或实行“多店共用执业药师”的过渡政策(需符合地方规定)。
3. 其他注意事项
连锁药店
总部需配备执业药师,但分店可能共享资源(如远程审方),具体依地方政策而定。
中药饮片经营
若销售中药饮片,通常需额外配备执业中药师。
违规处罚
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店,可能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许可证。
总结
必须配
销售处方药/甲类OTC的药店、新开药店(部分省份)。
可能不配
仅销售乙类OTC的药店、符合政策放宽条件的地区。 建议咨询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如省/市药监局)获取最新政策,因为部分细则可能因地区或时间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