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护士变更没有时间限制
- 发布时间:2025-04-08 21:42

执业护士的变更没有时间限制。护士在执业登记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登记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有关材料。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登记部门也应当通知原执业地登记部门。
执业护士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登记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执业护士书。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登记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登记提供便利。登记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执业登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警告;注册的,撤销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