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有时间规定
- 发布时间:2025-03-19 22:20

具体规定护士执业注册时间如下:
1、护士执业登记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本办法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3个月的临床护理培训和考核证书。
2、护士执业登记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登记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登记部门申请继续登记。
3、被吊销护士执业证书的,自吊销之日起2年以上,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4、中断护理执业活动3年以上的,还应当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3个月的临床护理培训和考核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