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 发布时间:2025-03-19 22:20

护士执业登记申请应当自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之日起3年内提出,即护理资格考试通过后3年内注册。逾期申请的,除护士执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证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的临床护理培训和考核。
另外,根据《护士执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护士执业登记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登记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和专业学习临床实习证书;
(四)护士资格考试成绩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