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里的店员需要什么证书
- 发布时间:2025-06-05 07:28

在中国,药店店员(尤其是涉及药品销售和药学服务的人员)需具备以下证书或资质,具体要求可能因岗位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
1. 执业药师资格证(关键资质)
适用岗位
药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处方审核人员等关键岗位。
要求
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注册(注册后获得《执业药师注册证》)。- 学历要求: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部分省份要求药店必须配备至少1名注册执业药师(尤其在销售处方药时)。
2. 药学相关职称证书
适用岗位
普通店员、药品销售人员(非强制,但优先)。
常见证书
医药商品购销员证
(已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但部分药店可能仍要求)。
药师(初级)或主管药师(中级)
卫生系统职称,适合医院药房,部分药店也认可。
3. 健康证
所有店员
需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药品从业人员需体检),确保无传染性疾病。
4. 学历或培训证明
基础要求
销售药品(尤其是处方药)的店员通常需具备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如医学、化学、生物学)的中专/大专以上学历。- 无专业学历者可能需要参加药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培训证书)。
5. 其他可能需要的资质
中药调剂员证
(若涉及中药饮片调配,部分省份要求)。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若药店销售医疗器械,相关人员需了解相关法规)。
地区差异
- 各省药监局可能有额外要求(例如:上海、广东等地对药店人员配置要求更严格)。- 农村或偏远地区政策可能适当放宽(如允许乡镇药店配备乡村药师替代执业药师)。
注意事项
处方药销售
无执业药师在场时,药店不得销售处方药(部分地区允许远程审方替代)。
继续教育
执业药师需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学分以维持注册资格。建议具体咨询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查看《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