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需要几个药师证才能开
- 发布时间:2025-09-30 07:30

在中国开设药店所需的药师证数量及相关要求,主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零售药店(单体/连锁门店)至少1名注册执业药师
必须配备1名在职在岗的注册执业药师(西药或中药方向),负责处方审核、用药指导及质量管理。
1名药师(含)以上职称人员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额外配备1名药师(初级职称)协助工作(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2. 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店 - 若销售中药饮片,需额外配备1名 执业中药师 或 中药学职称人员(如中药师)。二、地区差异
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等)
可能要求更高,例如部分城市规定 24小时营业药店需2名执业药师(轮流在岗)。
偏远或欠发达地区
可能允许县级以下地区由 药师(初级职称) 暂代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政策,需核实当地文件)。
三、人员资质要求
1. 执业药师 - 需通过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并注册到该药店。 - 必须在营业时间在岗,不得兼职或挂证。
2. 其他技术人员 - 药师(初级职称)需具备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学历及工作经验。四、其他注意事项
1. 企业负责人资格: - 药店法人或企业负责人需具备 执业药师资格(部分地区放宽至药师职称)。
2. GSP认证检查: - 药品监管部门验收时,会核查药师在职证明、社保记录及实际在岗情况。五、违规风险
- 若检查发现药师不在岗、挂证或数量不足,可能面临 警告、罚款、停业整顿 甚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建议行动:
1. 查询 当地省级药监局 最新文件(如《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
2. 咨询同行或加盟连锁品牌获取具体案例。
3. 预留人员冗余,避免因排班或离职导致资质不符。如有进一步问题(如中药经营、医保定点申请等),可补充说明具体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