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店需要几个药师
- 发布时间:2025-06-18 07:26

在中国,连锁药店配备药师的数量需遵循《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基本要求
每家门店至少1名注册药师
根据GSP要求,每个药品零售门店(包括连锁药店的分店)必须配备至少1名执业药师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如主管药师、药师等),负责处方审核、用药指导及质量管理。
中药饮片门店的额外要求
若门店经营中药饮片,还需额外配备至少1名中药学专业的执业药师或中药师。
2. 连锁总部的药师要求
质量管理岗位
连锁药店的总部需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备至少1名执业药师作为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3. 特殊情况
营业时间覆盖
若门店营业时间较长(如24小时营业),需确保所有营业时段均有药师在岗,可能需要安排多名药师轮班。
地方性规定
部分省份可能有更严格的要求(如要求门店配备2名药师),需咨询当地药监部门。
4. 违规后果
未按规定配备药师可能导致GSP证书被撤销或罚款,甚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总结
单店最低配置
1名执业药师(西药)或中药师(中药饮片)。
连锁总部
至少1名执业药师负责质量管理。
实际需求
根据门店数量、营业时间、经营范围等调整,通常连锁企业需配备“门店数量×1 + 总部1”的药师基础编制,并考虑轮班需求。建议具体执行时参考最新版GSP和当地药监局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