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药店都要配备执业药师吗
- 发布时间:2025-08-24 07:29

在中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并非所有药店都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具体要求取决于药店的类型和经营范围。以下是详细规定:
1. 必须配备执业药师的情况
经营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
(单体药店或连锁门店): 必须配备至少1名注册在该店的执业药师,且药师需在职在岗,提供用药指导。这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药品管理法》的明确要求。
处方药销售
必须由执业药师审核处方后方可调配。
甲类非处方药(OTC)
需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如部分感冒药、抗生素等)。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
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负责质量管理、处方审核等职责。
2. 可豁免执业药师的情况
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
(如便利店、超市的药品专柜): 可不配备执业药师,但需由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普通药学技术人员负责销售(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偏远农村地区的药店
部分地区(如乡镇、村级药店)可能允许由经过培训的“药学技术人员”临时替代执业药师,但需逐步过渡到配备执业药师(政策可能有过渡期)。
3. 其他注意事项
执业药师必须在岗
挂证行为(药师注册但不实际在岗)是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处罚。
中药饮片经营
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店,通常需额外配备执业中药师。
地方政策差异
部分省份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要求(如配备数量、过渡期等),需咨询当地药监部门。
4.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
总结
如果药店涉及处方药或甲类OTC,则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若仅销售乙类OTC或符合特殊地区政策,可能无需配备。建议经营者根据具体经营范围和地方规定合规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