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配备几个执业药师人员
- 发布时间:2025-08-21 07:28

在中国,药店配备执业药师的数量需根据其经营范围和所在地的相关法规要求而定。以下是具体规定和常见情况的总结:
1. 基本要求
必须配备至少1名执业药师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药品管理法》,所有零售药店(无论是否经营处方药)必须配备至少1名注册在职的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用药指导和质量管理工作。
2. 差异化配备要求
经营处方药的药店
- 必须配备1名执业药师(西药或中药方向,根据经营范围而定)。 - 若同时经营中药饮片,还需配备1名执业中药师或具备中药资质的执业药师。
连锁药店或大型门店
- 部分省份要求营业面积超过一定标准(如200平方米以上)或日均处方量较大的门店,需增加1名执业药师。
24小时营业药店
- 需保证夜间营业时段有执业药师在岗,可通过排班或远程审方(部分地区允许)实现。
3. 地区性特殊规定
偏远地区或乡镇药店
部分省份(如内蒙古、西藏等)可放宽要求,允许经过培训的药师(非执业药师)暂时替代,但需逐步过渡到配备执业药师。
“远程审方”政策
部分省份(如湖南、陕西等)允许连锁药店通过“远程审方系统”共享执业药师,但需满足: - 每5-10家门店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 - 单体药店仍需独立配备。
4. 人员资质与在岗要求
注册在职
执业药师必须注册到该药店,且在职在岗,不得挂证。
公示信息
药店需在显著位置公示执业药师的注册证和工作牌。
考勤检查
监管部门会核查执业药师实际在岗情况,违规可能被处罚。
5. 违规处罚
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店,可能面临: - 警告、罚款; - 暂停销售处方药; - 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总结建议
单体药店
至少1名执业药师(中药饮片需加配1名中药师)。
连锁门店
根据地方政策,可能适用远程审方或共享药师。
新开药店
需提前查询当地最新政策(可咨询省级药监局)。建议直接联系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获取最准确的配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