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法人必须是执业药师吗
- 发布时间:2025-07-05 07:26

在中国,药店法人代表是否必须为执业药师,主要取决于药店的经营类型和所在地的具体规定。以下是关键点总结:
1.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求
企业负责人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零售企业的企业负责人(非必须为法人)需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学相关专业学历/职称,具体要求由省级药监部门规定。
质量负责人
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在职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和药学服务,但此人可不一定是法人。
2.法人代表资格
法人身份灵活
法人代表可以是投资人、经营者或授权人,法律未强制要求其为执业药师。但若法人同时担任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则需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部分地区差异
个别省份或城市可能对法人资格有更严格规定(如要求法人具备药学背景),需咨询当地药监局。
3.连锁与单体药店区别
连锁药店
总部通常需配备执业药师,但门店法人可能由总部指派,不强制为药师。
单体药店
若法人参与日常管理(如兼任企业负责人),则需符合执业药师或相关资质要求。
4.违规风险- 若药店未按要求配备在职执业药师,可能面临许可证不予发放、罚款或撤销资格等处罚,与法人身份无直接关联。### 建议
查询地方政策
联系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具体执行标准。
确保人员配置
无论法人身份如何,药店必须保证有注册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总结:法人代表不必一定是执业药师,但药店必须依法配备执业药师负责专业事务。具体责任划分需符合GSP及地方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