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房需要几个药师
- 发布时间:2025-08-08 07:26

在中国开设药房(零售药店)所需的药师数量及相关要求,主要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以及地方药监部门的具体规定。以下是关键要点:
一、基本要求
1. 经营类别决定药师数量:处方药与非处方药(OTC)兼营
需至少配备 1名执业药师(西药或中药)。
仅经营非处方药(OTC)
可配备 1名药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如药师或从业药师,部分省份允许),但具体要求需咨询当地药监局。
2. 营业时间覆盖:- 营业时间内必须有一名药师在岗(执业药师或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确保处方审核和用药指导。二、细分情形
1. 连锁药店 vs 单体药店:- 连锁药店通常由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负责人(执业药师),但门店仍需至少1名在岗药师。- 单体药店需独立满足人员要求。
2. 中药饮片经营:- 若销售中药饮片,需额外配备 1名中药学执业药师(或中药师)。
3. 医保定点药房:- 部分地区要求医保定点药房配备更多药师(如2名),需查阅当地医保局规定。三、人员资质
执业药师
需通过国家考试并注册,资格证与注册单位一致。
药师/从业药师
部分省份允许替代执业药师(如偏远地区),但政策逐步收紧。
其他人员
营业员需接受药学培训(如药品购销员资格)。
四、地区差异
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
执行严格,通常要求双药师(西药+中药)或延长药师在岗时间。
农村/偏远地区
可能放宽至从业药师或延长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试点。
五、申请流程关键
1. 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时,需附药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2. 药监部门现场核查时,药师必须在岗。建议步骤
1. 咨询当地药监局:以最新政策为准(如部分省份试点“多店共用药师”远程服务)。
2. 预留人员冗余:避免因药师离职导致违规。
3. 关注政策动态:如电子处方共享、远程审方等新规可能影响配置要求。如需具体省份的细则,可提供所在地区进一步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