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需要几个执业药师
- 发布时间:2025-08-05 07:26

在中国,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配备数量主要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 基本要求
必须配备至少1名注册执业药师
所有零售药店(无论是否经营处方药)均需配备至少1名注册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用药指导及质量管理。
2. 经营处方药的药店
额外要求
若药店经营处方药,则必须确保营业时间内有执业药师在岗,提供处方审核和药学服务。如果营业时间较长(如两班制或24小时营业),可能需要配备2名及以上执业药师以满足轮岗需求。
3. 连锁药店或分店
总部要求
连锁药店的总部需配备至少1名执业药师负责质量管理,但各分店仍需独立满足上述配备要求(即每家分店至少1名)。
4. 中药饮片经营
特殊要求
若销售中药饮片,需额外配备至少1名中药学执业药师(或具备中药学资质的执业药师)。
5. 地区差异
- 部分省份(如广东、浙江等)可能要求更严格,例如:- 营业面积超过一定标准(如200㎡)需增加执业药师。- 医保定点药店可能需配备2名执业药师。
总结
| 药店类型 | 执业药师数量要求 ||------------------------|--------------------------------------|| 普通零售药店 | 至少1名 || 经营处方药的药店 | 至少1名(营业时间在岗) || 连锁药店分店 | 每家分店至少1名 || 经营中药饮片 | +1名中药学执业药师 || 部分省份或特殊要求 | 可能需2名或更多 |
注意事项
- 执业药师必须注册到该药店,且不得兼职。- 2021年起,部分地区试点“远程审方”政策(允许执业药师线上审核处方),可部分缓解人员压力,但需符合当地规定。建议具体咨询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如省/市药监局),以确认最新政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