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不需要药师证了吗
- 发布时间:2025-07-29 07:29

在中国,开设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这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不存在“不需要药师证”的情况。以下是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
1. 法律法规依据
《药品管理法》
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通常指执业药师)。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要求药店在营业期间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负责处方审核、用药指导等专业工作。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
只有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才能在药店担任关键岗位。
2. 具体人员要求
法定配备
- 至少1名注册到该药店的执业药师(西药或中药方向,需与经营范围匹配)。 - 经营中药饮片的,还需配备中药学专业的执业药师或中药师。
在岗要求
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不得挂证(实际未到岗仅挂名),否则将面临处罚。
3. 违规后果
无证经营
未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店将被责令停业,甚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挂证处罚
执业药师挂靠行为会被列入黑名单,药店可能被撤销GSP认证。
法律责任
涉及销售假劣药等违法行为时,责任人员(包括药师)可能承担刑事处罚。
4. 特殊情况说明
偏远地区政策
部分农村或偏远地区可能放宽条件(允许药师远程审方等),但仍需备案并符合替代人员要求(如经过培训的药师)。
连锁药店
可实行“多店共享药师”模式,但需符合当地监管细则。
5. 开药店的其他关键条件
许可证
需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需)。
经营场所
面积、设备、仓储需符合GSP标准。
质量管理制度
包括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等全流程规范。
建议行动
1. 考取执业药师证:若计划经营药店,需提前通过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
2. 咨询当地药监部门:各省实施细则可能略有差异(如人员数量、远程审方政策等)。 如有传言称“不需要药师证”,务必核实官方信息(如国家药监局或省级药监部门通知),避免被误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