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要配备几个药师
- 发布时间:2025-07-27 07:27

在中国,药店的药师配备要求主要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各地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药品零售企业(药店)至少配备1名注册执业药师
(西药或中药方向),且该药师需在职在岗,不得兼职。
经营中药饮片的
,需额外配备1名中药学专业执业药师或具备中药师资格的技术人员。
2. 连锁药店 - 各门店独立配备执业药师,但部分地区允许连锁企业实行“远程审方”作为补充(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后台执业药师)。### 二、营业时间要求- 营业时间内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负责处方审核、用药指导。若药师临时不在岗,应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三、地域差异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
可能要求更严格,部分区域需双药师(西药+中药)或增加配备。
偏远地区
可申请过渡性政策,如用药师(非执业药师)临时替代,但需限期达标。### 四、其他人员- 除执业药师外,还需配备经过培训的药学技术人员协助工作(如药店营业员需持证上岗)。### 五、违规后果未按规定配备药师,可能面临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建议
新开药店
建议直接配备1名执业药师+1名中药师(若经营中药),避免后续扩项时人员不足。
咨询当地药监局
各省细则可能调整(如远程审方政策),需以最新要求为准。(注:2023年后部分省份试点“多店共用药师”政策,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建议谨慎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