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药店必须有执业医药师吗
- 发布时间:2025-07-13 07:28

在中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每个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但具体要求会根据药店的类型和经营范围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规定:
1. 基本要求
《药品管理法》
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明确要求: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
的零售药店,必须至少配备1名注册在该店的执业药师(需注册到店)。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
的药店(如便利店、超市),可配备药学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如药师或药士),不强制要求执业药师。
2. 执业药师职责
- 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时必须由执业药师签字审核)。- 提供用药咨询与指导。- 管理药品质量,确保合规经营。
3. 特殊情况
连锁药店
允许“总部统一配备执业药师远程审方”,但部分省份仍要求门店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
农村偏远地区
个别地区可放宽至配备经考核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需备案),但政策逐步收紧。
4. 违规后果
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药店可能面临:- 警告、罚款、限期整改;- 暂停销售处方药;- 严重者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总结
必须配备执业药师的情况
销售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的独立零售药店。
例外情况
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或偏远地区(按地方政策)。建议查询当地药监部门的最新细则,因为部分省份(如广东、浙江)可能有更严格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