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注册健康标准
- 发布时间:2025-04-12 18:11

根据《护士执业登记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的说明,护士资格证书登记健康标准如下: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疾病、残疾或功能障碍,不影响护理职责的履行。
申请护士资格证注册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完成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的临床护理实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护士执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资格实践能力科目题型
2025-04-10 21:47
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证注册能且只能在医疗卫生机构。
2025-04-10 21:43
护士资格证注册需要的条件
2025-04-10 21:31
执业护士报名条件对学历的具体要求
2025-04-11 08:04
护士资格证考试一科考100分钟,科目与科目之间隔45分钟
2025-04-11 08:02
执业护士报考条件中关于学历的具体解释
2025-04-11 20:30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材料
2025-04-11 20:24
执业护士延续注册需要的资料
2025-04-12 18:17
护士资格证没注册不会失效
2025-04-12 18:03


